在的人,大多数买房都会用贷款买房,这样相对来说压力会小一点,大家都知道的是,想要贷款,就一定会签订贷款合同,那么问题来了,贷款合同签订完后,贷款合同必须拿吗?房贷合同没拿要紧吗?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,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。
购房贷款合同基本小知识:
购房合同是根据现有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等另外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买受人、房地产开发企业,在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。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购房合同还有一个补充协议,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在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,因而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。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来说,它约定的事项往往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要重要,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。所以,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重要的问题。
若我们买的是二手房一定要约定好付款事项,不管是分期付款还是贷款,分期的话什么时间付清多少都必须在协议上写清楚,写明贷款方面一旦有贷款办不下来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,再有就是腾房的时间以及卖主留给买方的室内物品如热水器、空调、燃气灶等等一定在协议上标注清楚,以便后期遇到不兑现等的问题。购房贷款合同下来了,拿到购房合同一般是1个月左右就可以了。也有很长时间不下来的情况,这个时候就催银行,拿着你的抵押收件单,可以去房地局查询的。
总的来说,贷款合同的主要作用如下:确定贷款时间、贷款金额、贷款利息。确定违约责任。如果贷款人无法正常履行还款义务,则是起诉的重要证据。
房屋贷款合同是证明个人跟银行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明,上面会约定购房贷款的时间、利率计算方式及还款方式安排等等。还有违约责任之类的一些条款。只要个人按期正常还贷,银行就不会找麻烦,用到合同的机会就很少。